12月15日,昌邑市赌场街道岞埠村热心村民徐先生在路边发现1只野生鸟类,徐先生将野生鸟类进行简单救助后带至都昌街道派出所。市林业局和森林公安接收到信息后,立即对该野生鸟类进行了救助。经鉴定,该野生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通过对其检查,未发现明显伤痕和患病症状,该红隼适宜放生。市林业局和森林公安立即选取适应红隼生存的自然环境一处,对其进行了放生工作。
鸟是大自然天使、是生态健康的使者。保护鸟类,是保护生态安全、确保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更是公民基本的义务。鸟语花香不仅为大自然增色,使人民身体健康,生活多采,同时也是一种精神文明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