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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7年下半年昌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8-01-15作者:来源:

  

  

  2017年下半年昌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已验印完毕。为保证每位考生能够及时领取证书,现将证书领取事项提前通知如下: 

  1.领取范围: 

  2017年下半年在昌邑市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测试成绩等次:教师二级乙等以上,公务员三级甲等以上。 

  2.领取时所需材料: 

  1)领取本人证书的,须持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 

  2)代领他人证书的,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单位统一领取的,须持领取证书名单花名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3.领取时间: 

  2017年1月15日——2018年4月30日(工作日期间) 

  4.领取地点: 

  昌邑市教育局13楼基础教育科(昌邑市职教中心高层),地址: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咨询电话0536-721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