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邑市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片区
西到奎聚路、北到新兴街、东到潍河西岸、南到平安街范围内学生(不含交通街以南与新昌路交叉口以西区域)
二、招生政策
(一)招生范围
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昌邑户籍居民子女招生办法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应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到三台小学报名。
2.学生父母确无房产,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祖父母或外祖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监护人(父母双方)及子女无房证明(一个月之内有效)到三台小学报名。
3.学生父母确无房产、学生户口随父母(或一方)在片内长期居住的,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监护人及子女无房证明(一个月之内有效)到三台小学报名。(注:户口隶属于单位的,须按照单位现地址参与划片。)
4.昌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1)监护人及子女户口本;(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3)监护人及子女无房证明(一个月之内有效);(4)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满一年且正常经营)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附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可到我市“市民之家”办理);(5)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小区物业证明)。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的,可按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地点或用工单位驻地参与划片。
5.所提供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三)外来务工(非昌邑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1.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有房产的,应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到三台小学报名。
2.在昌邑无房产的,其子女入学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及子女户口本;②公安部门颁发的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③学校片区内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满一年且正常经营)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附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可到我市“市民之家”办理);④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小区物业证明)。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的,可按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地点或用工单位驻地参与划片。
3.所提供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四)特殊情况规定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于本村长住户口居民,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凭户口本和补偿安置协议(需土地储备中心备案)到三台小学申请入学;二是属于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户口本、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同时需提供经街道盖章确认的村委证明。
2.因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红章的复印件以及购房原始发票(或缴纳房产契税的通用完税证明)。
3.房屋现已居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非收据)、三个月以上的水电物业缴费单据。
4.起始年级划片以现实际居住房产为主,商业用途的门头房、尚未交付使用或尚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5. 所提供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发放入学通知书。另外,小学新生入学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8月23日—24日
(二)招生期间工作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四、招生工作流程
学生家长持户口、房产等有效证明材料入校——领取报名号——持报名材料和报名号交工作人员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非昌邑户籍的学生填写“随迁子女统计表” ——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材料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将入学材料原件发还学生家长。
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振贤
组员:冯林果 王代娣 万朝霞
六、招生公开电话、咨询电话、学校网站等
公开电话:7216967 咨询电话:15065652169
学校网站:http://school.ci123.com/firms-index/111917
三台小学
2017年8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