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片区
北到交通街,东到天水路向南至平安街后向东至解放路,南到南苑西街,西到石化路以及北到南苑西街,东到解放路,南到兴昌街、西到北海路范围内学生。
二、招生时间
1.请一年级新生家长按报名条件于8月23日——24日带相关材料到辛置小学教务处报名,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请 8月27日上午8:00到我校拿录取通知书和证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二至六年级办理转学的家长请8月25日上午带相关材料到本校教务处审核材料。
三、招生政策
(一)年龄规定
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二)昌邑户籍居民子女招生办法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片区内有房产的,应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报名。
2.学生父母确无房产,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非空挂),且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上常住的,可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入学。须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祖父母或外祖母片区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监护人(父母双方)及子女无房证明(一月之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报名。
3.学生父母确无房产、学生户口随父母(或一方)在我校片内长期居住的(非空挂),可使用户口驻地申请入学,须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监护人及子女无房证明(一月之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报名。(注:户口隶属于单位的,单位现地址在我校片区。)
4.昌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1)监护人及子女户口本;(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3)监护人及子女无房证明(一月之内有效);(4)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满一年且正常经营)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附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可到我市“市民之家”办理);(5)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小区物业证明)。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地点或用工单位驻地在我校片区范围的持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报名。
(三)外来务工(非昌邑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1.外来务工人员在我校片区有房产的,应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报名。
2.在昌邑无房产的,其子女入学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及子女户口本;②公安部门颁发的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外来务工人员如无居住证,需提供辖区内派出所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③我校片区内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满一年且正常经营)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附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可到我市“市民之家”办理);④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小区物业证明)。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的,可持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报名。
(四)特殊情况规定
(1)因辛一村、辛二村、辛三村和南店村改造而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于本村长住户口居民,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凭户口本和补偿安置协议(需土地储备中心备案)到我校申请入学;二是属于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户口本、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同时需提供经街道盖章确认的村委证明。
(2)因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红章的复印件以及购房原始发票(或缴纳房产契税的完税证明)。
(3)房屋现已居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非收据)、三个月以上的水电、天然气、物业缴费单据。
(4)尚未交付使用或尚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另外,小学新生入学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
注:①报名的所有材料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请复印有家庭住址和户主一页、索引页、报名学生页、孩子父母页共五页。
②房产以现实际居住房产为主,商业用途的门头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③对家长提供的材料报名当天将协调国土、公安、社保等相关部门核实,对提供不实入学材料的个人,实行城区入学一票否决,学校有权不予受理。
四、咨询电话
招生公开电话: 0536-7212511 15726054605 姚老师
15863629033 董老师 15263682102 杨老师
奎聚街道辛置小学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