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邑市教育局(昌教字[2017]30号)《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片区
西到天水路、北到利民街、东到奎聚路、南到平安街(不含新兴街以北与文昌路交叉口以东区域);以及西到奎聚路、北到交通街、东到新昌路、南到平安街范围内的学生。
二、招生时间
1.请家长按报名条件于8月23日—24日到校报名,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先由学校保安人员发号,然后按单号到二楼教务处、双号到二楼二年级办公室报名。
2. 8月27日上午8:00到校拿录取通知书和证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二至六年级转学的学生家长请25号上午到二楼教务处报名审核材料。
三、招生政策
(一)年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昌邑户籍居民子女招生办法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学校片区内有房产的,应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校报名。
2.学生父母确无房产,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上常住的,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祖父母或外祖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监护人及子女无房证明(一月之内有效)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报名。
3.学生父母确无房产、学生户口随父母(或一方)在学校片内长期居住的(非空挂),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监护人及子女无房证明(一月之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到校报名。(注:户口隶属于单位的,须按照单位现地址参与划片。)
4.昌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1)监护人及子女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监护人及子女无房证明(一月之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4)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满一年且正常经营)原件和复印件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附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可到我市“市民之家”办理);(5)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出租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小区物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的,按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地点或用工单位驻地参与划片。
(三)外来务工(非昌邑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1.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有房产的,应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校报名。
2.在昌邑无房产的,其子女入学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及子女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公安部门颁发的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外来务工人员如无居住证,需提供辖区内派出所出具流动人口居住证明);③学校片区内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满一年且正常经营)的原件和复印件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附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可到我市“市民之家”办理);④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出租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复印件及小区物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的,按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地点或用工单位驻地参与划片。
注:①户口本复印有家庭住址和户主一页、索引页、报名孩子页、孩子父母页,共五页。
②商业用途的门头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③对家长提供的材料报名当天将协调国土、公安、社保等相关部门核实,对提供不实入学材料的个人,实行城区入学一票否决,学校有权不予受理。
④所有新生入学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
(四)特殊情况规定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于本村长住户口居民,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和补偿安置协议(需土地储备中心备案)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属学校申请入学;二是属于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购房原始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经街道盖章确认的村委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因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红章的复印件 (盖红章的复印件再复印一份)以及购房原始发票(或缴纳房产契税的完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
3.房屋现已居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原始发票(非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三个月以上的水电、天然气、物业缴费单据原件和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军元
副组长:高海刚
成 员:张延惠、侯秀美、栾淑芹、于兹坤、祝玲军、朱晓惠
五、咨询电话
招生公开电话:0536—5596116
分管校长:15953620009
奎聚街道奎聚小学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