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小图标当前位置:教育局 > 基础教育

昌邑市外国语学校小学部2017年招生简章

时间:2017-08-15作者:来源:

   

  一、基本原则 

  根据昌邑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我校按照 “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公平招生,保障片区内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报名时间 

  2017823——2017824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三、招生范围 

  西到天水路、南到富昌街、北到院校街、东到新昌路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1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灵活片区(2018年废止):新昌路以西、富昌街以北、奎聚路以东、院校街以南区域的学生,也可到凤鸣学校报名。 

  注:26年级转学的同时审材料 

  四、招生办法 

  (一)昌邑户籍居民子女招生办法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片区内有房产的,应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到片区所属学校报名。 

  2.学生父母确无房产,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非空挂),且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上常住的,可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入学。须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祖父母或外祖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监护人(父母双方)及子女无房证明(一月之内有效)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3.学生父母确无房产、学生户口随父母(或一方)在片内长期居住的(非空挂),可使用户口驻地申请入学,须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监护人及子女无房证明(一月之内有效)到户口所属片区学校报名。(注:户口隶属于单位的,须按照单位现地址参与划片。) 

  4.昌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1)监护人及子女户口本;(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3)监护人及子女无房证明(一月之内有效);(4)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满一年且正常经营)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附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可到我市“市民之家”办理);(5)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小区物业证明)。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的,可按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地点或用工单位驻地参与划片。 

  (二)外来务工(非昌邑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1.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有房产的,应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到片区所属学校报名。 

  2.在昌邑无房产的,其子女入学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及子女户口本;②公安部门颁发的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③学校片区内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满一年且正常经营)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附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可到我市“市民之家”办理);④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小区物业证明)。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的,可按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地点或用工单位驻地参与划片。    

  (三)特殊情况规定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于本村长住户口居民,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凭户口本和补偿安置协议(需土地储备中心备案)到片区所属学校申请入学;二是属于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户口本、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同时需提供经街道盖章确认的村委证明。 

  2.因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红章的复印件以及购房原始发票(或缴纳房产契税的完税证明)。 

  3.房屋现已居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非收据)、三个月以上的水电、天然气、物业缴费单据。 

  4.尚未交付使用或尚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备注: 

  1.所有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2.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与出生医学证明。二至六年级转学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3.对提供不实入学材料的个人,学校不予受理,城区入学一票否决。 

                                                        

    

  昌邑市外国语学校 

   2017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