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08-24作者:来源:潍政办字〔2017〕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潍坊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潍坊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创建全国农产品和食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地区为目标,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食安山东”建设为统领,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化“双安双创”,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整体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助推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捍卫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推进“两个创建”工作

  1.深化“双安双创”。按照应创尽创的原则,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参与“双安双创”的县市区创建成为省级以上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或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先进县市区各类示范单位创建数量明显高于省内其他市。健全联创共建推进机制,调动各方创建积极性。完善考核指标,强化协同推进,努力探索建立独具特色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2.全面推进“食安潍坊”品牌引领行动。抓好“十个一批”系列创建,以行业品牌、区域品牌为重点,新打造一批放心产品生产基地、餐饮服务示范街区、示范食堂、流通示范单位,重点创建行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塑造“品牌方阵”,增强品牌创建的辐射带动作用。策划好“食安潍坊”系列宣传推介。实施高端品牌战略,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以食用农产品优势区域和“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加强标准化果园、菜园、茶园和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三园两场”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食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安全优质品牌食用农产品,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打造潍坊农产品高端品牌。

  二、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3.净化农业生产环境。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治理、重金属污染修复等六项试点工程。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4.强化种养殖源头治理。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督促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实行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落实农药经营告知制度,对限用剧毒高毒农药实行“四统一、一定点、两确保”管理制度,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实行农药二维码、条形码可追溯,严格兽药经营许可,实现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强化水产品源头治理,继续抓好“三鱼两药”违法行为治理整顿。积极推行水产品立体循环养殖,以生态模式引领发展新方式。在安丘市开展主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

  三、严格生产经营过程监管

  5.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坚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彻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公开信息,通过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完善食品安全受权人制度,全面落实企业自查制度。开展创建放心菜、放心肉超市活动,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第三方平台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深化“寻找笑脸就餐”活动、“清洁厨房”行动和“明厨亮灶”建设,落实进货查验、加工流程、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各项制度规范,落实餐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6.规范日常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推行检查表格化、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个责任。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严格按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加强“三小”治理。强化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规范标识标注。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制度,加大国内已注册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放心粮油”“放心食盐”供应网络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加大工地食堂的监管力度。加强网络订餐的监管,及时查处网络订餐违法经营行为,提高餐饮业安全质量。

  四、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7.推进风险分级监管。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根据风险高低和企业信用等级,确定监管重点品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一品一策”“一域一策”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监管。推进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对高风险、高关注度进口食品加强监管。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制度,加强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监管。

  8.加强抽检监测工作。完善食品抽检监测计划、经费、信息“三统一”机制。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体系建设。改进抽检监测方式,明确各层级、各环节、各部门抽检重点,扩大抽检监测覆盖面,减少重复抽检和空白盲区。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加大不合格(问题)产品核查处置力度。加强抽检监测结果运用,及时公开抽检结果信息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加强承检机构管理,确保检验监测质量。

  9.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推进部门间、地区间抽检监测信息共享,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会商研判,有针对性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开展预警交流,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探索开展大型食品企业风险交流,完善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积极防控和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群体性舆情事件。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提升队伍实战水平。

  五、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10.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守护舌尖安全”“瘦肉精”和兽用抗菌药物等系列整治行动,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制假售假、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六小”规范提升行动。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的治理力度,重点整治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入开展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境后定点加工食用植物油、进口肉类等重点敏感食品专项治理,严厉查处食品非法走私行为,提高进口食品监管效能。

  11.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强化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加大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严厉打击互联网食品违法犯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食用盐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六、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建设

  12.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力度,积极推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体现监管的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技术机构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监管执法、检验检测、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质量追溯和信息化等支撑体系建设,推动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健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提高县级检测中心检验能力,规范镇街快检室运行,深化快检托管全覆盖工程,推进学校食堂快检室建设,实施“快检赶集”工程。探索以购买服务的新模式,强化水产品基层监管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各级公安机关食品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和快检实验室建设,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突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

  13.完善制度规范建设。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相关的制度规范,规范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和检查,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14.打造智慧监管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智慧监管”,整合监管平台建设资源,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具有潍坊特色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和全市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做好平台融合和数据共享。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统计数据体系,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进“阳光厨房”和“透明快检”工程建设。在学校食堂、重点餐饮单位后厨和市场快检室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阳光厨房”电视直播、“透明快检”网络直播。

  15.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率先纳入追溯范围。加强肉类、婴幼儿配方乳粉、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食品生产赋码追溯,督促生产企业将链接产品原料、加工工艺和加工过程、质量检测结果等信息的二维码印制在包装上,完善追溯链条。力争2017年年底前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赋码追溯。

  七、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6.加强宣传教育。深化食品安全“双四”宣教,提升阵地宣教水平,积极拓展社会化宣传。做好舆论监督和舆情管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整合优势资源,围绕“食安潍坊”建设,策划特色主题活动。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展示“双安双创”成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食品安全教育。

  17.实施协同共治。充分发挥企业、消费者、社会和部门联动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组织专家深度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专家、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作用,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8.深入推进诚信联盟建设。围绕食用农产品种养植(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和当地主导产业,推动发展生产经营合作组织等各种新型诚信联盟。加大对现有联盟的规范引导,推动完善联盟内部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规章制度,形成内部自清、自律、自觉的自我约束机制,提升联盟诚信水平,实现集约监管。

  八、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19.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安共治举措,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职责。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投入,保障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经费,特别是检验检测经费。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作用,加强食安办力量,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潍坊军分区。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1日印发